• 基本建设处部门职能

           基本建设处是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学校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拟订学校中长期校园发展规划的建议方案,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代表学校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接受地方政府的行政监督和管理,接受校内外各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监督,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交付。

  • 处长、副处长职能

    1.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校园建设。

    2.负责基建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科室的作用,检查督促各科室或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制订布置基建处的工作计划,审定并签署对外的各项技术与管理文件。

    4.根据学校事业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5.主持召开处务会议,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要求,凡属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

    6.全面负责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费用及日常经费支出。

    7.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学习。主动接受领导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搞好基本建设工作。

    8.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全处工作,处长不在岗时,全面负责基建处工作。


  • 办公室职能

    1.负责基建处印章管理和各种文件收发、整理、传递及分类归档保管等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各类用印的经办工作。

    2.做好工程经费的支付经办工作和上海市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办理、安排日常行政事务及经费报销工作。

    3.负责办公用品、专业用书的采购管理工作。

    4.负责基建处车辆使用登记工作。

    5.兼职设备管理员工作等。

    6.基建处要求的其他工作。


  • 总师室职能

    1.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及调整方案设计。

    2.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立项批复要求,组织编制设计、勘察任务书,委托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包括立项阶段所需设计方案等)、工程监理等工作;审核设计阶段的设计规模、标准及设计估算、概算是否符合学校要求,协调项目开工前设计各阶段工作,按时取得设计文件并移交相关科室;签订设计勘察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项目前期相关合同。

    3.根据需要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招标启动程序,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投标相关手续。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以及直至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阶段的前期手续办理;组织编制落实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

    5.负责定期编报工程简报,做好信息公开、来信来访、处内工程会务、部门网页维护、配合前期配套人员各类报表的网上登录及制作等工作。

    6.基建处要求的其他工作。


  • 计划科职能

    1.负责编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负责编制并落实年度计划工程款项、季度用款计划和调整计划。

    2.根据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组织编制并报送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工作。

    3.签订施工总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施工阶段各类分包合同。负责督查工程履约保函的履行。

    4.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根据设计和基建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做好采购和供应工作;做好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的批价及各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办理并确认工程签证单,办理工程相关费用的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审计处管理投资控制及审价咨询人员在项目中的各项工作。

    5.负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及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6.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的流转、预存,工程档案归集、整理、完成学校和上海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档案专项工作;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和重要工程的项目后评估。

    7.协助施工科组织技术交底会及竣工验收工作。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检查、监督。

    8.协助基建财务的会计和统计工作,办理交付使用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及设备登记工作。

    9.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备案手续。

    10.基建处要求的其他工作。


  • 施工科职能

    1.根据施工合同做好现场“七通一平”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施工方办理进校施工手续和现场统筹管理,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议。

    2.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内容,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理并确认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联系单,按规定代表基建处在施工现场行使甲方代表职责。

    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配合其他科室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备案手续。

    4.配合其他科室做好设计方案校内征询意见、扩初初审技术汇总及各合作方全过程协调。

    5.基建处要求的其他工作。

     

部门职能
  • 基本建设处部门职能2019-09-16
  • 处长、副处长职能2019-09-16
  • 办公室职能2019-09-16
  • 总师室职能2019-09-16
  • 计划科职能2019-09-16
  • 施工科职能2019-09-16